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违章,十五日不去处理要交滞纳金,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十五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没有时间限制,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即可。现场单超过十五天没有缴款,从第十五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违章超过三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