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通过司法考试的,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审批需要多久?谢谢

2024-11-02 0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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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祝贺你,我也过了。呵呵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自2010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自12月1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回答(2):

一般三月份你就会拿到证了

回答(3):

一、证书申领流程:
1、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二、证书发放单位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具体发放工作将由报名所在地司法局展开,考生可关注当地司法局通知。
三、证书发放时间:
一般来说,主观题成绩公布之后,12月初开始通过的考生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3月—4月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7月通过上一年度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司法局通知为准)
四、证书样式: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需要,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依据报名专业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一)属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属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放宽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B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考时代,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正副两本,正本起到的作用是证明你的资格,简单说来就是一张资格证书;副本则是为办理律师执业证、法官检察官入职或其他的需要而配备,上面记载了你的个人信息。
而法考时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只颁发一本了,但是会同时采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形式,法律职业资格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