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拿;治:惩处。用别人的办法来惩治别人。
出处: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示例:况这班奸党,不知屈害多少忠良,~,极是快心之事。(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二十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