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的,只不过可以注册分公司的。
一、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就是公司所在地,字号就是你想起什么名字,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分店;
四、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租用乡村无产权证明房产作为住所的,也可由房产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军队房屋的,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
2、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