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只是海南省的一个县,后来升格为文昌市,但也只是县级市,没权利管其他市县,所管辖的只是乡镇,共17个,分别是:文城镇、铺前镇、重兴镇、东郊镇 、会文镇、锦山镇、潭牛镇、蓬莱镇、东路镇、翁田镇、龙楼镇、文教镇、抱罗镇、东阁镇、昌洒镇、冯坡镇、公坡镇。 也就是说,文昌市只相当于内地的一个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