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前提下,是不能迁回原籍的:
1、当事人全家都已经迁出户口,并且有单独的住房的,户口不能再迁回原籍挂靠(没有被投靠人);
2、而且在拆、迁期间,很多地区户口是“冻”结的,不受理户口迁入(出)手续(新生儿申报户口、退役迁入户口的除外);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户口迁不回去了,但是你可以享受拆迁补偿,也可以回原籍居住。
如果确认拆迁了的话,户口就无法迁入了,红线划定之前可以迁回,划定之后迁入不了。
现在农村义务土地确权可能不会让你迁入了吧可能迁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