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只是证明双方有借款事实的一个证据,银行打款记录、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借款/催收电话录音、借款时现场的证人,都是证明你们之间有借款事实的证据。如果签名不是故意写错,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书写一份。
名字错了应该是没有追溯权的,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纸上的园就是那个人,否则按欠条是不对他本人发生效力的。
关于欠条名字和身份证不符的问题,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