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钱,我先还了一部分,对方起诉我,还构成诈骗罪吗

2024-11-16 04: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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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犯的成立条件是,你借钱的目的跟借钱给你的人目的不一样,或者,你本来就没有偿还能力,或者你借钱本身就没想还,才构成诈骗罪。你的情况不是属于诈骗罪,属于普通民间借贷,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你不还钱,法院可以冻结你的财产,拍卖或者抵押

回答(2):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3):

不用担心,
你的情况不是属于诈骗罪,属于普通民间借贷。

希望帮到你!

回答(4):

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