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许可证和GSP认证2017年到期, 药监局通知我换证和认证,合理吗?

2024-11-08 2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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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不合理。
按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企业应该申请许可延续,超过6个月,按重新办理受理。
现在是2015年6月,如果你的许可证和GSP证书如你所说是2017年到期的话,药监局是不应该通知你换证和重新认证的,你问问药监局,是不是搞错了,有可能是通知你的人不了解情况。

回答(2):

合理,当时2013版新版GSP执行,国家要求未通过该版本GSP的认证企业进行重新认证并有相关公告通知,2015年12月30日发文要求没有通过重新认证的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如果有效期在2018年7月之前的企业都要进行更换,部分省份执行的时间有所推迟,那么可能时间还要往后延迟。具体可咨询当地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