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4-11-01 23:28: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等。(发起方式:被侵权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责任:1、责令停止侵权;2、没收没法所得;3、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4、罚款;5、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发起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后进入行政程序)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回答(2):

‍‍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是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的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规定: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

回答(3):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侵害。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
法律分析
防止侵犯著作权: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通过大型的小说平台,如起点等进行签约,借助平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但签约时需与平台明确著作权归属。通过正规出版社出版书籍,正规的出版社出版书籍可以很好的降低出版社侵权问题。最简单且最有保障的方法,就是针对小说作品申请著作权。另外未登记著作权的作品也受到版权保护,只要在受到侵权问题时能够提供作品比侵权作品发布的早就可以。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意识到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稍有不注意则可能侵犯到了他人的著作权,对此人们应当提高自己对著作权的认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预防著作权侵权,应当在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回答(4):

 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24、28、和30条的规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著作权法》或者该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在其他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综合法律责任(即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著作权法》以及该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应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包括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3)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该规定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即如果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起到了禁止用户持有和使用侵权软件复制品的作用,加大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回答(5):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我国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停止专利侵权。停止专利侵权是所有在被诉时尚在继续的民事侵权行为首先应当承担的责任。专利侵权行为也不例外。只要存在侵权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2.赔偿损失。对于造成损失的专利侵权行为,行为人除了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外,一般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由于侵权行为使专利权人的商誉受到损害的,侵权者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或者登载侵权判决或者决定,以消除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4.赔礼道歉。当侵权行为败坏了专利权人的商誉时,专利权人往往有怨气,因此,侵权者应当向专利权人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