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八年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2024-11-18 03: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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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看你属于下面的何种情况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回答(2):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3):

照理可以赔16个月的工资,再加上社保的现金部分

回答(4):

《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生效,那么,你可主张双赔2008年的11个月双倍工资。
目前你属于与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你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规的,你还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不是双倍工资)。
另外,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否则还要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

回答(5):

1.自08年2月1日起至09年2月1日内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一倍);09年2月起,未签订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的赔偿;2、保险费用;3.是否有拖欠工资及加班工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