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没收的物品怎么处理了?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2024-12-05 04:55:5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要看具体情况,一部分要还给受害者,要是没有受害者的话,都会上交国库的,要公安民警没收财产要有法律依据和理由并按程序进行。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属于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但必须有合法程序。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 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 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 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 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回答(2):

经当地财政局批准后,价值低的物品折价变卖,价值高的物品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上缴财政。到你们的政府网,公安信息网之类的可以查到

回答(3):

我告诉你这个按程序是要拍卖的,但是好像一般公安机关都没有几个拍卖的,都自己用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