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都需要办理。
拓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同时带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材料。
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
4.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5.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不是的,工业产品和食品,都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范围 。只要生产的产品 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必须要做生产许可证。 如果不在之内,可以不做。
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查询详细的范围。
目前并不是所有加工企业都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根据国务院核定的目录,共有61类101项工业产品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有电缆、化肥、钢筋、水泥、防爆电气、水工金属结构、防伪技术产品、铁路简支梁、卫星通信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等涉及人体、财产、健康、通信、金融、公共、劳动生产等安全的重要产品。具体目录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搜寻2010年90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