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宣判

2024-11-16 2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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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2):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回答(3):

这个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期间,只要法院在规定的审限内宣判,基本都可以。此外,一般开庭到宣判的时间间隔,和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是有关系的。
一般审限主要有:20日,1个月、1.5个月、3个月或3.5个月、4个月或4.5个月、5个月或者5.5个月、9个月。所以,还是要看您的案件的具体情况。

回答(4):

如果送到法院,法院的审判期限1般是3个月,也就是说看法院收到案件多久了。1般开庭不久会出判决。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