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生物学这个科学名词的生物学家是谁

2024-11-15 18: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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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许多人的心目中,孟德尔和达尔文一样是生物学的创建者。然而,孟德尔的研究者远远少于达尔文的研究者。研究达尔文的传记、专著、论文、评论汗牛充栋,在生物哲学、生物学历史研究的学术期刊上,几乎每一期都少不了研究达尔文的论文,而研究孟德尔的却难得一见。显然,两个人在历史上的重要性难以比拟。达尔文是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数一数二的巨人,名字出现在所有"有史以来世界十大伟人"的名单中,甚至在身前就已被视为可与牛顿比肩的伟人,拥有丰富的思想和无穷的魅力,他的发现对人类社会有极其宽广、深远的影响。而孟德尔显得很普通,甚至一直有学者怀疑他是否算得上科学天才,他的形象是被后来的"孟德尔主义者"有意拔高的。他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当所谓"孟德尔定律"在1900年被三位科学家同时重现发现的时候,他们都声称自己已独立地做出了同样的结果,是否果真如此是很值得怀疑的,但他们都敢于同时如此声称,至少也说明了"孟德尔定律"在当时已经是呼之欲出了。如果孟德尔不曾存在过,历史的进程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研究达尔文和孟德尔的文献数量如此悬殊,还有一个因素:有关达尔文的原始史料无比丰富。他身后留下了多达172卷的著作、论文、笔记和书信,光是他27岁之前所写的书信汇集出版时就多达702页,真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生平研究者永远不愁不会挖掘出新东西。而孟德尔在身前极少发表著述,逝世后不久其手稿又被全部烧毁,现在所能找到的全部原始材料,不过是几篇论文和报告,一份申请中学教师文凭时写的简历,十几封书信和两首少年时代写的诗,一天时间就可全部读完。 如何用如此稀少的原始史料写一部孟德尔传记,是一大挑战。一个办法是采访孟德尔的亲属好友、同事、学生,以口述补充文字的缺乏。早在1924年伊尔提斯(Hugo Iltis)就这么做了,他在这一年出版的《孟德尔生平》(Life of Mendel)一书向来被视为孟德尔的"标准"传记。1996年,奥雷尔(Vitezslav Orel)收集到了更多的资料,以现代观点写了另一本标准传记《戈里果·孟德尔:第一位遗传学家》。在已有这两本标准传记之后,又没有新的史料问世,认识孟德尔的人也都早已去世,还有必要再写一本孟德尔传记吗?美国专业科普作家海尼格(Robin Marantz Henig)显然觉得有必要。她面向的是普通读者,采用的是文学写法,通过营造历史、文化氛围讲述一个生动的、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孟德尔生前死后的遭遇无疑是非常有戏剧性的,这本在2000年出版的《花园里的修道士》(The Monk in the Garden)就干脆分成序幕、第一幕、幕间、第二幕、尾声五个部分,就象是一出富有悬念的戏。从吸引读者阅读的角度看,它是很成功的。但是在这本奇特的孟德尔传记中,栩栩如生地再现的,是孟德尔所生活的环境和围绕着他的发现的种种事件,孟德尔本人反而只是个配角,原因之一还是因为有关孟德尔本人的史料太少,而作者又不想把传记写成小说,有想象之处也一定用虚拟语气。 作者并非生物学的专家,书中偶尔可见生物学知识错误(比如把染色质当成给染色体着色的染料),也未能深入讨论在介绍孟德尔时不能不面对的关键问题:为什么孟德尔如此重要又如此出色的研究会被同时代的人所遗忘?孟德尔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才使得他成为科学史上最孤独的天才,超前了整个时代35年? 并不是因为孟德尔的工作是个冷门。恰恰相反,当孟德尔发表遗传定律的时候,当时的学术界正迫切需要遗传定律。也不是因为他的工作不为人知。在1900年以前,他有关豌豆杂交试验的不朽论文至少被人引用了十余次,引用者有的还是植物学的权威。他也长期与当时最著名的植物学家之一耐格里长期通讯。但是这些人都不觉得孟德尔的杂交研究有什么了不起,甚至颇为不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不幸处于巨人的阴影之下。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在生物学界引发了一场革命,进化论的研究是当时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从事遗传研究的人,甚至包括孟德尔,都觉得自己也是在解决生物进化的问题--他在1866年的论文中提到,他从事豌豆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对有机体的进化史的重要性决不能低估。"在当时的研究者看来,对进化论而言,物种间的杂交要比物种内的杂交意义重大得多。孟德尔本人也用菜豆和山柳菊从事过种间杂交,他的这些工作在1900年常被植物学家们提到,而他的豌豆试验,看上去不过是个琐屑的小工作,不值一提。 孟德尔被时代所忽略的,恰恰是他的天才之处。以前研究生物遗传的学者,当他们比较子代和亲代的异同的时候,是把亲代做为一个整体,又把子代做为另一个整体进行比较的。他们相信的是,亲代存在一种"本质",子代存在另一种"本质",遗传就是这种本质的传递和变化。子代内部的变异被看做是可以也应该忽略不计的偏差,只有其平均的性质才有研究的价值。但是孟德尔在做豌豆试验时,却不抱这种本质论的思想,采用的是群体思维。在他看来,子代群体是由一个个不尽相同的个体变异组成的,每一个个体都是有价值,值得研究的,个体变异并不是偏差,而恰恰是遗传的表现。因此,别的植物学家在研究豌豆杂交试验时,只停留于对现象的概括描述:第一子代只出现一种性状,第二子代两种性状又都出现了,等等,而孟德尔却知道要挨个挨个去数豌豆种子,每一粒种子都是宝贵的,不可抛弃。 孟德尔的天才之处,恰恰也是达尔文的天才之处。达尔文之前的进化论先驱们,在研究进化问题时,抱着的也是本质论的观点,每个物种都存在着一种代表它的本质,进化就是从一种本质到另一种本质的变化,而物种内的个体变异是可以忽略不计。而达尔文重视的是物种内的个体变异,这些变异提供了自然选择的材料,生物才得以进化。很难说哪一个变异更重要,现在看上去不起眼的变异,以后很可能成为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的优势变异而传播开去。这种强调群体内部个体的重要性的群体思维,可以说是达尔文的首创。 《物种起源》德语版在1860年出版后不久,孟德尔就已仔细地阅读,并在书上做了批注。孟德尔的论文在1868年发表后,他订了40份单行本,分寄世界各国的权威,其中一份也寄给了达尔文,但是达尔文从来没有阅读它--人们在达尔文藏书中发现它的时候,连页没有割开。这两位生物学的创建者,如果在科学思想上曾经有过交流的话,也肯定是单向的。但无论如何,他们是殊途同归了。 《中华读书报》2001年6月13日 孟德尔生平: 孟德尔(Groegor Mendel,1822-1884)出生于捷克摩拉维亚(当时属奥地利)的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就在家里帮助父亲嫁接果树,在学习上已经表现出非凡的才能。1844-1848年,孟德尔在布隆大学哲学院学习神学,曾选修迪博尔(Diebl,1770-1859)讲授的农学、果树学和葡萄栽培学等课程。1848年在维也纳大学期间,孟德尔先后师从著名物理学家多普勒(C·Doppler,1803-1853)、物理学家埃汀豪生(A·Ettinghausen)和植物生理学家翁格尔(F·Unger,1800-1870),这三个人对他的科学思想无疑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大多数科学家所惯用的方法是培根式的归纳法,而多普勒则主张,先对自然现象进行分析,从分析中提出设想,然后通过实验来进行证实或否决。埃汀豪生是一位成功地应用数学分析来研究物理现象的科学家,孟德尔曾对他的大作《组合分析》仔细拜读。孟德尔后来做豌豆实验,能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成功地将数学统计方法用于杂种后代的分析,与这两位杰出物理学家不无关系。翁格尔当时正从事进化学说的研究,他认为研究变异是解决物种起源问题的关键,并且用这种观点去启发他的学生孟德尔。通过翁格尔,孟德尔了解了盖尔特纳的杂交工作。盖尔特纳是一位经济富裕的科学家,他能不受拘束地在自己的花园内实施有性杂交的宏伟计划,曾用80个属700个种的植物,进行了万余项的独立实验,从中产生了258个不同的杂交类型,这些成果都记录在1849年出版的盖尔特纳的著作《植物杂交的实验与观察》中,虽然这本书写得既单调又重复,但涉及的范围很广,包含着一些极有价值的观察结果。达尔文和孟德尔都曾仔细地读过这本书。孟德尔读过的书至今还保存在捷克布隆的孟德尔纪念馆内,书中遍布记号和批注,有的内容正是以后孟德尔的实验计划里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一个伟大的科学思想的形成绝非偶然。 1854年以后,在布隆修道院做神甫的孟德尔同时还在布隆国立德文高级中学代课,讲授物理学和博物学,为时长达14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完成了著名的豌豆实验,并成为摩拉维亚农业协会自然科学分会的会员。1867年,布隆修道院老院长纳普(Napp)去世,孟德尔继任。从此,孟德尔为宗教职务所累,告别了教学和研究工作,直至1884年去世。

回答(2):

拉马克,法国博物学家。生物学伟大的奠基人之一,生物学一词是他发明的,最先提出生物进化的学说,是进化论的倡导者和先驱。他还是一个分类学家,林奈(Carl von linne' 1707~1778)的继承人。主要著作有《法国全境植物志》、《无脊椎动物的系统》、《动物学哲学》等。

回答(3):

这个问题的答案为:无解 在自然科学还没有发展的古代,人们对生物的五光十色、绚丽多彩迷惑不解,他们往往把生命和无生命看成是截然不同、没有联系的两个领域,认为生命不服从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规律。不少人还将各种生命现象归结为一种非物质的力,即“活力”的作用。这些无根据的臆测,随着生物学的发展而逐渐被抛弃,在现代生物学中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 20世纪特别是40年代以来,生物学吸收了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的成就,逐渐发展成一门精确的、定量的、深入到分子层次的科学。人们已经认识到生命是物质的一种运动形态。生命的基本单位是细胞,它是由蛋白质、核酸、脂质等生物大分子组成的物质系统。生命现象就是这一复杂系统中物质、能和信息三个量综合运动与传递的表现。生命有许多为无生命物质所不具备的特性。例如,生命能够在常温、常压下合成多种有机化合物,包括复杂的生物大分子;能够以远远超出机器的生产效率来利用环境中的物质和能制造体内的各种物质,而不排放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能以极高的效率储存信息和传递信息;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和自我复制能力;以不可逆的方式进行着个体发育和物种的演化等等。揭露生命过程中的机制具有巨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现代生物学是一个有众多分支的庞大的知识体系,本文着重说明生物学研究的对象、分科、方法和意义。关于生命的本质和生物学发展的历史,将分别在“生命”、“生物学史”等条目中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