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简单地说,就是为达到抗震效果,在工程建设时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采取抗震措施。抗震措施是指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设防要求是指经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审定的,对建设工程 制定的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它是在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建设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要达到的安全目标和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主要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数表述,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所应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扩展资料: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设防
我国《抗震规范》中抗震设防的目标是:
(1)第一目标—— 小震不坏。当遭受低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修理可继续使用。
(2)第二目标——中震可修。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3)第三目标——大震不倒。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