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合法吗?

2024-11-06 1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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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是母亲和其他子女或爷爷奶奶没有意见,且银铅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那么不可锋敏以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即便是过户了,其他继承人也可以要回来。
原因如下:
1、父母的房子,属于父和母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额转化成为遗产。若是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得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
2、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去世后,遗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有可继承,均有份额。
3.房产证虽然是父亲的名字,实际上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有财产。那么房产所有权的处分,如过户,需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4.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效力待定,如果得不到共有人的追认,那么无论是买卖的方式过户还是赠与的方式,更或者说继承的方式,都是激埋无效的。父母的房产,如果直接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那么将侵害其他权利人的权益,在实践中,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不会同意直接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一个子女的名下。

回答(2):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作为遗产母亲和其子女有着同等局明的继承权,有遗嘱的情况冲腊早下,按照遗嘱过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经其他共有继承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否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散雀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答(3):

去世父亲的房屋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当然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父亲的直系亲属如:妻子也就是子女的母亲、雹滚其他子女以及父亲的父母桥肆友亲放弃财产继承的承诺书。因为他们都是父亲的直系亲属,都有你父敏槐亲房产的继承权,只要直系亲属同意放弃继承权才可以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

回答(4):

父亲去世,母亲和唯银健在,房产证是山祥父亲的名字,若唤宴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需要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同意到场才行,否则违法。

回答(5):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房产证不能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因为房子是父母共同的,母亲只有房产一半信渗迟的继承权,除非其它喊棚子女主动放弃父亲的房产并且都同滑李意过户给其中的一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