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2024-12-02 14: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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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0年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变化,个人月薪酬总额-四险一金-2000元后,超出部分按九级超额累进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16000-2000)x20%-375=2425元
税率是: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回答(2):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是2000元,新的政策还没有出台。

回答(3):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起征点还没有变化,仍就按照9级累进税率扣缴。

回答(4):

现行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月收入,此标准自2008年3月1日开始执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