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没有归还完毕的情况下,你是无法加名字的。原因是房子抵押权人是银行,加名字需要变更抵押,房管局和银行都不会同意。
2、取公积金是可以的,凭房本、结婚证、你的身份证就可以取,但是公积金中心规定有支取有限期,一般是买房后1-2年间,过期就不行了。
3、正常情况下,离婚房子归你老公,但是婚后还贷款那一块有你一半,你老公需要补偿你。
在还贷期间,房本押在银行,所以要加名是很麻烦的!即使你不取公积金和他一起还贷,离婚后这房也有你的份,因为在婚姻存续期,用于还贷的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共有财产还的房当然也是共有,但在份额上还需具体数据进一步认定!
1.在房屋没有解除抵押前,产权人不能变更。
2.只有在解除银行抵押后,才能变更产权人和所占份额。即房屋产权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3.即使房屋产权证上不加上你的名字,按照新的婚姻法来讲,在婚姻存续期,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按照房屋的总价值-你老公婚前支付的价值/2=你个人名下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