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决定分手后,谁在无私的额外付出,是你去他的地方,还是他去你的地方呢,这属于沉没成本,费精力、感情、金钱、时间,WHY?分手见面说白了,无非就是不甘心,想挽回,不舍得,试探额。想断关系,特地见面就为了说分手,这是还要签合同什么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