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三项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三项盗窃罪
2024-11-18 04: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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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三项不是关于盗窃罪的规定,而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可以先行拘留的规定。这一法条一共规定了七种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凡是符合其中一种情形的都可以先行拘留。

《刑诉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