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动离职的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还能领取公积金吗

2024-11-06 2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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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才能提取。
一、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如果是进城务工人员,才能立即提取公积金;否则需要满五年未就业才能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回答(3):

不可以,离职提取公积金,必须由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才能提取。

一、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如果是进城务工人员,才能立即提取公积金;否则需要满五年未就业才能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