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4-11-02 0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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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2、会计分录

第一种: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第二种: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

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回答(2):

  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税的分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差别。

  分录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上缴增值税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一)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户中核算增值税业务;月末,结出借、贷方合计和差额(余额,下同)。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差额,表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若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由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当月税款的情况,月末也不会有多交情况。若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只能是当月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以后月份继续抵扣)。

  (二)按日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1、3、5、10、15日)缴纳增值税,则平时按核定纳税期纳税时,属预缴性质;月末,在核实上月应交增值税后,应于下月10日前清缴。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其中,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月末,结出该账户借方、贷方合计和差额)。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应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差额,由于月中有预缴税款的情况,故该借方差额不仅可能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且还可能包含了多交的部分。多交税额是多少,尚未抵扣额又是多少,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差额大于“已交税金”合计数时,表明当月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同时,两者差额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2]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

  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255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2550,借1500,借方差额1500元中包括多交的1200元,税款和留待抵扣的300元,进项税额(2550-2850=-300),多交税额应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尚未抵扣税额留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200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300元。

  2.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等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同时,本月无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3]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

  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285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2850,借1200,借方差额1200元,即为已交税金1200元或多交税金1200元。同时,当期销项税额2850元即为当期进项税额2850元,无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同上。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小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交税金中部分为应交税额、部分为多交税额,借方差额即是多交税额。

  [例4]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300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3000,借1050,本月该企业已交税金1200元,其中应交150元(3000-2850=150),故多交105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50

  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三)实际上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预缴、上缴当月应交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初结清上月应交增值税或上缴以前月份(年度)欠缴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回答(3):

回答(4):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回答(5):

小规模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自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自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