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当地派出所是可以立案的
首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的 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属于刑事管辖的范畴。
其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如果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立案的。
再次,不同的刑事案件由不同的机关进行管辖,在我国,公安机关直接受理 的刑事案件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涉税案件,伪证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最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在当地进行,属于犯罪地,当地的派出所是有地域管辖权的。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地派出所是可以立案的。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