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变卖。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4-12-04 08: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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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集体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变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需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回答(2):

非法买卖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如果构成非法买卖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来看,真正如你所说的变卖土地的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是已租赁的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流转,未进行非农业建设,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是被政府征收,相关程序履行到位的情况下,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