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预计净残值率公式: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 (净残值在5%以内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预计净残值率:
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扩展资料: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折旧额,作为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2、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调整原来已计提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3、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企业所选择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中应扣除估计的折旧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计净残值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残值率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5%。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可实现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