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2024-11-03 23: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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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比如有限公司,具备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代表是组织进行委托授权后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外办理事务。属于完全不同的第三个概念。

回答(2):

  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回答(3):

法人是具备法定资格的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处理事务的自然人

回答(4):

1、是二者所指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单一的,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是企业的厂长或者经理。而法人代表则是不确定的,他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既可以是厂长或者经理本人,也可以是由厂长、经理委托行使职权的其它人。其权利是有限制的,最多不能超出授权委托的范围; 2、是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的规定,在一定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其它法律后果的,都有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有法人代表本人承担。

回答(5):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无生命组织,比如公司。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一定是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授权的自然人,比如董事长、厂长。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对内组织和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