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24-11-06 03: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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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怎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单位是:文化和旅游厅。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

5.8名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社保;

6.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

7.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8.企业发展报告。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在文化和旅游厅进行材料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审核要求,五个工作日即可受理,审核通过后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推荐卓昊科技

样本如下



   



回答(2):

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为什么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合法合规重要凭证

2.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3.商业合作敲门砖

4.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5.强劲运营实力体现

6.享受政府红利有力依据

回答(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报受理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补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
2、审核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应当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4、制作许可证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是什么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最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
  同时需要注意,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后,是可以进行续期的,在网络文化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过期后就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

回答(4):

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业务发展报告(即可行性报告); (四)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和简历复印件包括学历证明 (七)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和简历复印件(至少十个); (八)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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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呢?,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文化部审批;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