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也算的,不过你最好继续交,要有延续性才行。
按照国/务|院2015年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二条的相关精神,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必须要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社保(五险)。
而2014年10之前参加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你在事业单位工作得按2014年10月前属于视同缴费,2014年10月之后,原事业单位必须要给你缴纳社保,随后在企业继续缴纳社保,合并一起建立社保个人帐户。这样,才可以计算你事业单位的工龄。
因此,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之后没有缴纳社保,是违反上面“决定”的,可根据此文件找原事业单位补缴,如有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朋友,都是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交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