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车身广告目前处在一个政策的不完善阶段,关于车体户外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具体规范这种行为。很多私家车主虽然欢迎“车身广告”,但也普遍担心,假如车开到半路被交警或其他部门拦下来,钱没赚到,还给自己添麻烦得不偿失。下面是广告买卖网总结的关于车体户外的法律法规:
我们经过详细的查阅并且咨询律师得到以下相关资料: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牌号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落地灯箱广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私家车车身做广告时要遵守交管规定,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厢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而且不能改变车的主体颜色,所有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应当向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车身张贴广告面积不能过大,不能危害行车安全,遮挡驾驶员视线。
严格遵守机动车管理法规,广告面积坚决不能超过车身面积的三分之二,主要是车体两侧,和小部分后方。并且不在车窗上张贴影响视线,以免车主受到交警处罚。
还有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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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贴,但是要合法合规地贴,具体要求及违规张贴操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