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 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 个人销售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 免税 规定的。
3、 小规模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 免税 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因此,只要该笔货物销售交易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给对方 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不可以的!不能开给非一般纳税人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