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单位对其一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有选择劳务外包或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权力,
第二,中石化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那么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单位两者属于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关系。因此,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终止或协商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注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劳动者回到原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后续派遣用工事项。
第三,中石化只要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后,将之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业务或职能对外发包,是合法没有问题的。
所提问题在理解上有歧义,什么是把劳务派遣工转成劳务外包?中石化安排劳务派遣单位派来的劳动者做什么工作?是做中石化自己的工作还是使用派来的劳动者集中起来处理外界单位发包给中石化的工作?还是中石化把原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业务或职能不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了而外包出去?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别忘了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