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76和1777年的时候,带有13条条纹的旗帜有几种不同的设计,一直到1777年6月14日,美国国会才制定官方的设计式样,现在这个日子被订定为美国国旗日(Flag Day)。13条红白相间的条纹和13颗星星代表当时的13个州。华盛顿当时解释说:“我们从天上摘下了星星,我们从祖国取得红色,它被白色条纹隔开,这表示我们已经和祖国分离,而白色条纹将会传承给后代子孙,代表自由永世长存。”
没有纪录可证实谁设计了原来的星条旗,但是历史学家相信,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的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可能将非官方的大陆军旗修改成现在的美国国旗式样。而传奇故事认为罗斯(Betsy Ross)将六角星改为五角星,缝制出第一面美国国旗。
美国国旗首次出现在1777年9月的宾州白兰地酒(Brandywine)战役中。它首次飘扬在外国领土是在1778年年初的巴哈马群岛战役中,美军在当地占领了英军的一处堡垒。
在佛蒙特州和肯塔基州于1790年代成为美国的州之后,美国国会同意在代表原来13个殖民地(现在称为州)的国旗上再加上2颗星和2条条纹。
随着其它州加入美国联邦,国旗上的条纹很明显地无法再持续增加,于是美国国会在1818年立法将国旗恢复为原来的13条条纹,但是允许增加星星以代表新的州。
当时的法令明确规定,条纹应是水平并且红白相间,而联邦的20个州应以星星表示。但是它并没有说明色彩的浓淡或是星星的排列方式,所以当时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内战期间,金色的星星比白色的常见,而星星有时排列成一个圆圈。
星条旗第一次在国旗日庆祝活动中飘扬是在1861年的康乃狄克州首府哈特福特,当时正值内战的第一个夏天。在1800年后期,学校举办国旗日节目帮助移民后裔了解美国,而个别社区各自举行纪念仪式。因为悬挂国旗是爱国的表现,所以学校仍然于上课期间在学校前方悬挂国旗。
1916年,美国总统宣布全国纪念国旗日,但是到了1949年美国国会才投票通过将国旗日定为永久的节日。当第49与50颗星星分别于1959和1960年加入星条旗时,其规格变得更为精确。规定的式样是7条红色条纹和6条白色条纹,而最上方和最下方的条纹为红色。左上角从最上方到第四条红色条纹下方的四分之一的部份为深蓝色。星星的一角朝上,分布于9个横列。奇数列有6颗星,偶数列有5颗星,其中心点在最长列的星星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