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报考的,以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对象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领域如下:
1.学生发展与教育
招生对象为高等院校从事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下设两个方向:
(1)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的现任校级领导;
(2)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类高等院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招生人数
招生总人数17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
3.有5年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可以报考。
教育博士
教育博士是高级学衔之一,与现行的教育学博士(Ph.D.)不同,它是一种专业型学位,以培养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具有专业领导力的“研究型专业人员”为目标。自1921年哈佛大学率先设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以来,已有90多年的历史。
教育博士报名条件:
1、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只具有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需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开具推荐信,情况优秀者可酌情录取;
2、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