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欠下了十多万元外债,如果离婚了女方是否应该与男方共同还

2024-12-02 23: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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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若干解释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所欠债务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的,就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你也可以跟我私聊,因为这是根据具体原因而定的。

回答(2):

这个看十多万是什么情况了,如果是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而借的就一起还,如果只是男方借,和女方没关系就不用还了

回答(3):

如果债是男方一人欠下的,女方没有参与,那离婚了不应该和男方一起还。

回答(4):

如果借的钱是用于私人用途,那离婚后也是个人债务。

回答(5):

看是不是双方一块儿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