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能否给一个人发多个红包

2024-11-13 03: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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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方便,但是,不是不可以。你可以分开发,一次包一个红包,包一个就发一个,或者已经包了多个一样的,就得把红包发给另外一个人,再由那个人发给你想要发的人,也就是找个中间媒介。

回答(2):

法律要求,作为财付通这类非金融机构必须按照人行下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业务行为。而在第四条明确要求了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 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不得进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在这个法条的基础之上,那么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或者货币转移的活动都必须要基于已有的银行体系来进行,也就是说必须要围绕以银行卡、身份证、姓名的体系来进行,这也是微信红包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因为腾讯体系内并不具备银行业牌照或者是从事银行业金融活动的资质。其实细想一下,若没有监管方面的要求,一个产品经理如果希望自己的产品呈现病毒式传播,肯定是希望把门槛越降越低才好。

进一步来看,为什么微信红包不能够越过银行体系、而在微信账号支付体内循环呢?试想,倘若A用现金100元生成了一个虚拟的微信支付红包,B拿到这个红包后,若不已银行体系内去支取而是直接发出去的结果是什么?相当于A这部分真实货币的100元在微信支付的银行账户中沉淀了,而B这边发出了等值100元的虚拟货币,相当于整个虚拟与真实的支付体系中存在了200元的货币总量,这样相当于虚拟增发了100元的货币,具备流通和等价的价值,扰乱了正常的货币体系,行使了货币的发行,这是央行方面最怕看到的事情。而100元的沉淀在微信支付体系的现金性质又是一个会让微信头疼的问题,究竟是算作“借贷”、“保管”还是“存款”?这个在法律上也尚未有明确的结论,还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定义,那么衍生的利息收入如何确认也还有待解决。腾讯系也不缺这点钱,也没有必要去碰这个烫手山芋。另外,支付本身是要以营利为目的,而红包上面确实却不得盈利为目的,所以还是要严守政策的边界底线比较好,不然玩的太大了,万一碰到洗钱等法律边界,容易烫到手。

回答(3):

试着发了两个,但对方只能收到一个,另一个显示未领取,但钱已扣两个,不知道啥原因

回答(4):

我今天也遇到了这个问题,别人给我的,他那边显示只领取了一个 ,我这边也找不到另一个没有领取的红包,不知道这个问题你解决了没有

回答(5):

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