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事故发生频繁的,一般要采用一定金额作为免赔额。比如汽车险,基本险中都有一个免赔率条款,以损失的20%做为免赔额。发生100元的损失,保险人也要现场检验一次,被保人索赔一次,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最后保险人赔了80元。要是采用500元做为免赔额,低于500元的他们就不找保险人,这样保险公司也节省了大量精力处理大一些的事情。
2)出险频率高的险种,要采用一定金额做为免赔额,可以将免赔额分几个挡,和保费费率高低进行联系。
3)
考虑到货物的特性或其他关系,比如,买卖合约中规定,免赔率为5%,你就不要另起炉灶,在保单中规定免赔额为一定金额。如是两个金额之间有误差,也麻烦。保险也是做生意,能省事就省事,多快好省多好,不要花样太多。
4)
运输险中免赔额条款,要看买卖合同,免赔额要稍高于或等于买卖合同中免赔额规定条款,千万不能低。要是保单中的免赔额低于买卖合同的中免赔额,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人可以以保险利益原则为借口进行争论,但是保险公司终究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出了这种事情实在是说不过去,费人费力终是不好。
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不计免赔险除外责任有以下三种常见的情况:
一、保险公司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车损事故设立30%的免赔率。由于找不到第三者,通常难以客观判断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这类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险理赔范围内的。
二、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如被保险人不能提供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免税凭证等有关材料,每缺少一项,则另增加0.5%的绝对免赔率;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时,还需另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