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如何办理社保?

2025-04-01 04: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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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

(一)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1.员工为本市市内六区的户籍,首次通过用人单位参加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个月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2.员工为本市或外省市的户籍,通过用人单位参加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个月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到(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制卡中心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二)原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因消磁、丢失、信息错误等情况须重新办理制发社保卡:

1.丢失:员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中心申请查询医保卡号码,再凭医保卡号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卡原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消磁:本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原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具体挂失手续;

3.信息错误:如员工的个人基础信息有误,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中心,待社险系统修改正确后,再凭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原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挂失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持银行开具的挂失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制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如属外省市或本市宝坻、静海、武清、蓟县、宁河户籍员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具的挂失单到(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制卡中心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二、开通社会保障卡:

1.员工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按照开卡银行的提示程序将社会保障卡进行开通。原医保卡与新社保卡同属一个开户行的,社保卡开通后即可直接使用。若医保卡与社保卡不属于同一开户行的,还需将原医保卡办理清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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