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应该付法律责任?

2024-11-15 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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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职员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停交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的特征:

  1. 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6.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