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2024-11-01 1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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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擅自离职工资否则单位违擅自离职单位拖欠工资劳局投诉解除劳合同工资结算;公司拖欠工资劳都劳监察队投诉由劳监察队责令用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支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事再申请劳仲裁擅自离职给用单位造实际损失单位依要求劳者赔偿 《华民共劳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者提前三十书面形式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劳者试用期内提前三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 《劳》第五十条:工资应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者本克扣或者故拖欠劳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用单位与劳者约定期支付 《劳合同》第八十五条:用单位列情形由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报酬低于低工资标准应支付其差额部;逾期支付责令用单位按应付金额百五十百百标准向劳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或者家规定及足额支付劳者劳报酬;   (二)低于低工资标准支付劳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未依照本规定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合同》第四条劳者违反规定或劳合同约定解除劳合同,用单位造损失,劳者应赔偿用单位列损失: ()用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费用; (二)用单位其支付培训费用,双另约定按约定办理; (三)产、经营工作造直接经济损失; 劳合同约定其赔偿费用

回答(2):

面对说走就走、不辞而别的员工
可以扣当月工资吗?
针对这种情况,善世认为,可以要求赔偿,但不一定是1个月工资!
要理解这段话并不难,首先要知道的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扣钱是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情况。例如:
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导致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注意:很多企业会在规章制度里面规定,未满一个月辞职就扣除当月工资,其实这是个无效条款。
而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公司虽说不能扣其工资,
但可以暂时扣发,直到员工回来办理离职为止,不办离职可以一直不发。
同时,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多公司在合同里约定了员工旷工的扣罚工资标准,如果不辞而别,公司可以按照旷工计,直到将员工的所有工资扣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