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下列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犯故意杀人罪的;
(2)犯故意伤害罪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3)犯强奸罪的;
(4)犯抢劫罪的;
(5)犯贩卖毒品罪的;
(6)犯放火罪的;
(7)犯爆炸罪的;
(8)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对于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杀人、纵火、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济南律师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