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不计入带薪年休假,享受产假的应当再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