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ingdao.gov.cn/n172/n1524/161016180041745251.html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精神,我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3个政策文件。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一、网站
登录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qdjt.gov.cn),进入“关于青岛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专栏,可在线直接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点击此处)。
二、传真
发送传真至0532-66007599,请在传真首页注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三、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qdwyc@qingdao.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四、征求意见时间
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附件: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3.《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