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对吗?为什么?

2024-12-02 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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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这句话是是不对的。

农产品进项税的转出公式: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13%)×13%

如果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农产品,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3%

具体推导如下:

购进的农产品,其进项税额=实际采购金额×13%

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13%)

故实际采购金额=账面成本÷(1-13%)

进项税额转出=实际采购金额×13%=账面成本÷(1-13%)×13%

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回答(2):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是不对的。

农产品进项税转出公式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13%)×13%

如果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农产品,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3%

推导如下:

购进农产品,其进项税额=实际采购金额×13%

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13%)

所以,实际采购金额=账面成本÷(1-13%)

进项税额转出=实际采购金额×13%=账面成本÷(1-13%)×13%

拓展资料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回答(3):

农产品进项税转出公式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13%)×13%

如果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农产品,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3%

推导如下:

购进农产品,其进项税额=实际采购金额×13%

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13%)

所以,实际采购金额=账面成本÷(1-13%)

进项税额转出=实际采购金额×13%=账面成本÷(1-13%)×13%

回答(4):

前面理解正确,后面农产品是计算抵税的,所以买价=成本/(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