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参加法院书记员打字考试了!!一般有什么要求?、急急急!!!

2024-11-13 07: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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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速度其实没有太高的要求,提前做好功课就好,在法庭审理时跟上记录速度。

一、书记员定义

书记员是在法官指导下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二、主要职责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在英、美、德、日等国称为书记官,负责掌管编案、记录、文牍、统计等工作。苏联各级法院也设有书记员,有的法院还另设法院书记员和审判庭书记员。

三、工作内容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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