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第二类: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肾病综合症;4、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5、慢性白血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8、系统性红斑狼疮;9、血友病(限学生儿童)。
第三类: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2、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3、类风湿关节炎;4、高血压;5、肺结核;6、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7、糖尿病;8、帕金森氏症;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精神疾病:焦虑症、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