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月9日,中国大陆地区共设有293个地级市。
其中河北省有11个地级市,山西省11个地级市,辽宁省14个地级市,吉林省8个地级市,黑龙江省12个地级市,江苏省13个地级市,浙江省11个地级市,安徽省16个地级市,福建省9个地级市,江西省11个地级市。
山东省16个地级市,河南省17个地级市,河北省12个地级市,湖南省13个地级市,广东省21个地级市,海南省4个地级市,四川省18个地级市,贵州省6个地级市,云南省8个地级市,陕西省10个地级市,甘肃省12个地级市,青海省2个地级市。
扩展资料:
一、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二、设立类型
1、直接继承自原来的省辖市,或者划入几个新的县。
2、“地市合并”。即地区行政公署和地级市政府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遂将该地级市和地区行署合并为一个地级市。如石家庄市、承德市、唐山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温州市、宁波市、九江市、桂林市均是将地区行署并入同名的地级市,大同市、哈尔滨市、十堰市分别是由大同市和雁北地区、哈尔滨市和松花江地区、十堰市和郧阳地区合并而成,则是原地级市和地区并不同名。
这种情况,一般的操作是将地区行署撤消,其所属各县全部划归相应的地级市。但也有例外,如1994年荆州地区和沙市市合并为荆沙市(后改名荆州)时,则以荆州地区为主体,因沙市市没有下属县,且荆州地区并不驻在沙市,而是驻在当时属于江陵县境内的荆州城。
3、“地改市”,即将原来的地区行署直接改设为地级市。如郴州市、怀化市、毕节市、日喀则市、昌都市等均由同名地区行署改制而来,永州市由零陵地区、泉州市由晋江地区、漳州市由龙溪地区、崇左市由南宁地区、来宾市由柳州地区、鄂尔多斯市由伊克昭盟分别改制而来。
4、由县级市或县升格为地级市。如三门峡市、漯河市、大庸市(今张家界市)、中山市、东莞市、三亚市、儋州市等,设地级市前均为县级市。深圳市、珠海市、揭阳市、清远市、河源市、防城港市、濮阳市、中卫市,设地级市前为县建制。这些县级市或县,并不是地区行署所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级市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北京市 16个市辖区、2个县 天津市 15个市辖区、3个县 河北省 11个地级市 36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108个县、6个自治县 山西省 11个地级市 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5个县 内蒙古自治区 9个地级市、3个盟 21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 辽宁省 14个地级市 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8个自治县 吉林省 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20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18个县、3个自治县 黑龙江省 12地级市、1地区 63市辖区、18县级市、45县、1自治县 上海市 18个市辖区、1个县 江苏省 13个地级市 54个市辖区、27个县级市、25个县 浙江省 11个地级市 32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35个县、1个自治县 安徽省 17个地级市 44个市辖区、5县个级市、56个县 福建省 9个地级市 26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45个县 江西省 11个地级市 19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70个县 山东省 17个地级市 49个市辖区、31个县级市、60个县 河南省 17个地级市 50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8个县 湖北省 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湖南省 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34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65个县、7个自治县 广东省 21个地级市 54个市辖区、23个县级市、41个县、3个自治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个地级市 34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自治县 海南省 2个地级市 4市辖区、6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 重庆市 15市辖区、4县级市、17县、4自治县 四川省 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 43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120个县、4个自治县 贵州省 4个地级市、2个地区、3个自治州 10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56个县、11个自治县、2个特区 云南省 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 12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79个县、29个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1个地级市、6个地区 1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71个县 陕西省 10个地级市 24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80个县 甘肃省 12个地级市、2个自治州 17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58个县、7个自治县 青海省 1个地级市、1个地区、6个自治州 4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30个县、7个自治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5地级市 2县级市、11县、8市辖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地级市、7个地区、5个自治州 11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62个县、6个自治县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 7市、16县
截止到2012年底,国家统计局数据
包括县级区划数2852个(含860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53个县、117个自治县)、333个地级行政单位(含地级市、州)、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1个台湾省;
具体如下:
省级区划名称 地级区划数 #地级市
全国 333 285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11 11
山西省 11 11
内蒙古自治区 12 9
辽宁省 14 14
吉林省 9 8
黑龙江省 13 12
上海市
江苏省 13 13
浙江省 11 11
安徽省 16 16
福建省 9 9
江西省 11 11
山东省 17 17
河南省 17 17
湖北省 13 12
湖南省 14 13
广东省 21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 14
海南省 3 3
重庆市
四川省 21 18
贵州省 9 6
云南省 16 8
西藏自治区 7 1
陕西省 10 10
甘肃省 14 12
青海省 8 1
宁夏回族自治区 5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4 2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