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来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是在人民检察院和最后的审判阶段即在人民法院。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资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批捕并不代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只要证据能够证实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归案并且确实有羁押需要,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案件终结指的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全部事实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逮捕在程序上在侦查终结之前。
检察院批捕了,公安机关还要继续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就可以提请检察院批捕,但不是审查终结,公安机关在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继续侦查,然后才审查终结,提请检察院起诉。
没有的,只要证据能够证实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归案并且确实有羁押需要,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案件终结指的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全部事实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逮捕在程序上在侦查终结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