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获得的荣誉,地方予以奖励,是有这么回事儿。
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有些只是国家有这个政策,具体是否补助要看地方政府的。我在部队时候,军报上都登载了获得一个三等功,回地方“可以”加一级工资,回来工作后根本没这回事儿,当地民政局回答是我们这里不实行,我两个三等功现在躺在抽屉了,只能没事儿的时候拿出来自己看看,回忆回忆......
具体你问下你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吧!
没有钱拿的,根据兵役法规定,只有拿到3等功(以上)才可以有钱拿
优秀士兵和嘉奖是没有奖励的。只有三等功和以上才有政府奖励。
一名老兵
楼上说的我也有同感,到地方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要靠关系,不想想象的那么简单,还是平常对待,别期望太高!!!
靠,有个屁,白干了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