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 到,往【现代汉语解释】 例:①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 ②行不知所之。——《庄子》 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①人皆吊之。——《塞翁失马》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刿论战》 ③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孔雀东南飞》 ④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鸿门宴》 ⑤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狼》 ⑥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2.指示代词,这 例: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 ③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我。 例:①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史记·魏公子列传》 助词 1.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③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贾谊《过秦论》 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例:①宋何罪之有?——《公输》 ②何陋之有? ——《陋室铭》 ③句读之不知。——《师说》 ④菊之爱。——《爱莲说》 3.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同【现代汉语解释】助词2。 例: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②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 ③纵一苇之所如。——《赤壁赋》 4.结构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 例:①凌万顷之茫然。——《赤壁赋》 ②蚓无爪牙之利。——《劝学》 5.结构助词,补语标志,可译为“得”。。 例: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6.音节助词,无实义。 例:①填然鼓之。——《孟子·粱惠王上》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项脊轩志》 ③公将鼓之。——《曹刿论战》[3]
生僻含义
通“也”义 《墨子·大取》:“圣人也,为天下也。”前句也字作“之”义。《韩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贾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数也。”最后的也字作肯定语气助词,其他两个“也”字,都作“之”字义。
文言文 之的用法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的
语气助词,不译
代词